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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促会为企业提供跨地区和跨境联合调解

作者: 来源:江苏省贸促会 发布时间:2023-03-07 访问量: 字体

案由: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人:也门某公司

被申请人:河北某公司

基本案情

2021年5月,也门某公司通过中国制造网平台从河北某公司购买了价值2.3万美金的铁钉和镀锌钢丝。也门公司收货后发现货物数量与合同不一致,投诉河北公司至中国制造网平台,双方对解决方案无法达成一致,中国制造网遂将案件移交至我会调解。

案件处理过程

我会自2021年起与中国制造网建立联合调解工作机制以来,已成功处理多起跨境商事纠纷。本案中方企业地处河北,为了发挥地缘优势服务企业,我会联合河北省贸促会共同调解此案。在三方联合调解下,历时半个月,双方企业达成书面和解协议,中方企业承认货物短缺,同意退还短重货款款项。

案件评析

1992年起总会调解中心开始在全国贸促会系统设立地方调解中心。截至2022年5月,已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了60家分、支会调解中心,加上总会调解中心,共计61家。调解网络是总会与分支会共同构筑的一个宏大的系统工程,遍布祖国的大江南北,是中国贸促会的一大特色和亮点。

第一,贸促会可以为企业提供跨地区和跨境联合调解,原则上不受地域管辖限制。贸促会是全国性的单位,省市县均有分支机构,贸促系统横向联合,上下联动,“全国一盘棋”的系统合力具有强大的服务优势。本案中,中方企业虽不是江苏企业,但是我会本着服务企业的理念,并没有将其拒之门外,而是与河北省贸促会横向联动,各自发挥服务优势,化解跨境争议。

第二,贸促会商事调解可成为跨境电商纠纷解决的首要选择。跨境电商纠纷标的额较小,当事人间物理距离相对遥远,用诉讼或仲裁来解决这类纠纷将会遭遇“成本高于标的额”的现实问题。贸促会商事调解具有公益性、权威性和专业性的特点,其便捷高效、成本低廉的优势在本案中得以充分体现,争议标的仅有几千美金,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即得以化解。


来源:江苏省贸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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