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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又一案例入选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最佳实践案例”

来源:苏州市商务局发布时间:2020-08-06 11:26:16访问量:字体

近日,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经验和第二批“最佳实践案例”的函》(商服贸函〔2020〕236号),面向全国推广5项试点,推出第二批20个最佳实践案例,其中,我市“打造智慧物流服务平台”这一案例入选。目前,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共推出两批40个制度创新性强、具备复制推广价值的最佳实践案例,我市累计有4个实践案例入选其中。入选第一批“最佳实践案例”的3个我市案例分别为“建设全链条、全生态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实行进口研发(测试)用未注册医疗器械分级管理”以及“开展技术进出口“不见面”备案”。

“打造智慧物流服务平台”为通过搭建智慧物流服务平台,打造物流大数据合作示范系统,通过挖掘苏州物流行业数据要素市场价值,联动赋能苏州“产业大脑”建设功能,增效大物流、大交通的江苏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建设全链条、全生态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是以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为抓手,以产业促进、服务业发展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工作,积极发挥知识产权作为全市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重点行业的引领作用,促进和服务全市服务贸易的发展。

“实行进口研发(测试)用未注册医疗器械分级管理”具体指由准入企业履行进口报备手续、制定自主管理方案,由职能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海关部门根据相关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函,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通关手续,从而提升进口通关效率和便利化程度。

“开展技术进出口‘不见面’备案”是指市商务局和江苏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合作,将技术进出口备案管理职能与知识产权专业相结合,在实现“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路”高效备案工作的同时,探索通过跨部门协作,在为企业提供技术进出口备案管理服务的同时叠加知识产权专业服务,从而提高技术进出口合同备案登记事项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经国务院批准,我市自2016年2月起先后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和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两轮试点。经过4年的试点推进,我市服务贸易规模快速扩大,竞争力日益增强,出口结构逐步优化,市场主体茁壮成长,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机制和发展环境日益完善,服务贸易创新成效显著。我市在第一轮试点中共向商务部报送70条创新经验,其中64条具有可复制可推广性。在国务院批复同意向全国推广的29条试点经验中,我市占到了9条。第二轮试点中,我市共向商务部报送12个实践案例,其中4个入选“最佳实践案例”。近期,商务部在其微信公众号“商务微新闻”上向全国逐项推广“最佳实践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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